职工服务指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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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教职工提取公积金有关表格的填写说明
发布时间: 2014-10-22 浏览次数: 2896
| | “徐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”的填写说明 1. “年月日”栏可以不填写,银行提取时打印,如果填写了日期,有效期限为10天; 2. “单位名称”栏填写: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; 3. “职工姓名”栏:填写提取人本人姓名(如:张三); 4. “单位公积金账号”栏:统一填为018103689; 5. “职工公积金账号”栏:可以到学院办公网财务处网页处,链接中国住房公积金网查询; 6. “提取原因”栏:购房或退休,本次统一填为购房; 7. “申请人身份证号码”:填写提取人本人身份证号码; 8. “代取人身份证号码”栏:填写代替他人支取即领款人身份证号码; 9. “取款人”:最好到银行现场签字。 除以上栏目以外,其他栏目均可不填写。 “徐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”填写说明 1. “申请人姓名”栏:填公积金的所有人姓名; 2. “性别”栏:男(或女); 3. “所在单位全称”栏: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; 4. “提取事由”栏:购房(或退休); 5. “申请人”栏:“名称”填公积金的所有人姓名;“所在单位公积金账号”:填申请人本人单位公积金账号;“职工个人公积金账号”:填申请人本人的个人公积金账号; 6. “申请人房产共有人”栏:一般填配偶的相关信息,如果配偶无公积金,也可不填写;特别提醒:如果房产共有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不在住房公积金翟山管理部,则需要多填一份提取申请表到共有人公积金缴存地另行办理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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