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首页 财务首页 机构设置 财经法规 职工服务指南 办事流程 学生服务指南 下载专区 财务专题 资产管理
职工服务指南
职工服务指南
当前位置:首页  职工服务指南

关于教职工提取公积金有关表格的填写说明

发布时间: 2014-10-22 浏览次数: 2896
 

 


 

“徐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”的填写说明

1. “年月日”栏可以不填写,银行提取时打印,如果填写了日期,有效期限为10天;

2. “单位名称”栏填写: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

3. “职工姓名”栏:填写提取人本人姓名(如:张三);

4. “单位公积金账号”栏:统一填为018103689

5. “职工公积金账号”栏:可以到学院办公网财务处网页处,链接中国住房公积金网查询;

6. “提取原因”栏:购房或退休,本次统一填为购房

7. “申请人身份证号码”:填写提取人本人身份证号码;

8. “代取人身份证号码”栏:填写代替他人支取即领款人身份证号码;

9. “取款人”:最好到银行现场签字。

除以上栏目以外,其他栏目均可不填写。

 

徐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”填写说明

1. “申请人姓名”栏:填公积金的所有人姓名;

2. “性别”栏:男(或女);

3. “所在单位全称”栏: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

4. “提取事由”栏:购房(或退休);

5. “申请人”栏:“名称”填公积金的所有人姓名;“所在单位公积金账号”:填申请人本人单位公积金账号;“职工个人公积金账号”:填申请人本人的个人公积金账号;

6. “申请人房产共有人”栏:一般填配偶的相关信息,如果配偶无公积金,也可不填写;特别提醒:如果房产共有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不在住房公积金翟山管理部,则需要多填一份提取申请表到共有人公积金缴存地另行办理。

地址: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邮编:221116 电话:0516-83889079 苏ICP备11021512号-014
版权所有: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 技术支持:信息与网络中心
Copyright © 1996-2021 cwc.jsjzi.edu.cn,All Rights Reserved